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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必威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呼和民院党发【2016】5号),结合工作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班子成员必须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安排部署的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和舆论作斗争。

二、党总支书记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学校党委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和部署,具体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要站在第一线,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三、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属人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监督、审核各科室开展的各级各类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举动和做法要及时提醒或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五、要严格监督、审查本部门所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如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要及时提醒、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六、对管辖内的宣传栏、临时出版物、刊物、QQ群、微信平台等进行把关、审核,并负监管责任,宣传栏要做到每学期更新不少于1次,规范运用蒙汉文字。

七、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舆论引导。管理好网站、网页平台,对发布信息负有领导、监督责任。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阵地作用。

八、加强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监督, 出现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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